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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会维新 2003-09-03 07:43
“在新的管理条例出台后,肯定会带来一个基金会审批的高潮。”一位业内人士说,“预计未来两年内报批的基金会可能达到500家。” 慈善基金“炒股”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最近有点烦。 自从6月底出现在康缘药业的前10大股东名单中,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接到无数个咨询电话,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马仲器对记者诉苦:“基金会投资到股市都是委托金融机构理财,并没有直接参与炒股。”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目前租借于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的办公室,至今共募集资金6.1亿,累计支出3.7亿。该基金会是全国唯一正式命名为基金会的慈善机构,也是累计筹资额最大的基金会之一。 马仲器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负责保值增值工作。据其介绍,该基金会目前有2.4亿的暂存资金,以“4321”的比例分配,40%是固定资产,30%委托理财,20%存银行,10%作为流动资金。 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进入证券市场的资金在9000万左右,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分别委托给汇银投资集团、京华投资、21世纪投资、上海实业盛通投资、银河证券等五家投资机构。其中银河证券专门负责国债投资,资金在2000万左右,其余四家机构则为股票投资。康缘药业就是由上海实业旗下的盛通投资操作。 在记者采访中,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一位财务人员拿出1988年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第7条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按照1988年国务院的管理办法,只要购买某个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额的20%,基金会进入股市符合规定。”上海市民政部的刘处长表示。 但进入股市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股市长期低迷的情况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从2001年开始进行委托理财进入股市,而中国股市也从2001年6月开始了绵绵下跌,沪市已从2245最高点跌至8月25日的1450点附近,依靠委托理财的私募基金纷纷倒闭。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内部人士承认,由于股市一直不景气,五家机构的委托理财帐户亏损都比较严重,现在委托的期限都没有到,但增值部分各家机构还是如期支付了。根据记者拿到的审计报告,2002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增值收入为571.6万元。 按照基金会方面的解释,和5家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理财期限在2到5年不等,收益率则根据委托金额的大小为5%到10%。如果出现帐面亏损,对方的钱要贴出来,如果超过约定的收益率,超过部分则按比例分成。但市场的担心在于,到期时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能否安全收回本金。 “在股市下跌的情况下,要达到约定的收益率不大可能。”海通证券资产管理部人士表示忧虑,“况且协议保底的委托理财无法律效力。如果这些机构届时自身出现风险,基金会也可能要付出代价。” 尽管投入股市带来的风险为外界质疑,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此举却得到了基金会同行乃至非赢利性组织的一致认同。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9年,总筹资额达到12个亿。董秘书长介绍,慈善总会2000万的本金,也是委托机构在进行管理,年收益可以达到10%左右,现在银行利息太低了,委托机构能够更好地起到增值作用。 基金会15年苦旅 基金会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1981年第一家基金会少年儿童基金会成立,”吴作人基金会的黄锂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金会的数量在随后几年迅速扩大。”到1988年时,我国已经有很多专项基金比如帮困基金、文联基金,总体来说这些基金既多又乱,规模比较小,国务院希望将这些专项基金改制为基金会。 1988年,为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国务院首次颁布《基金会管理办法》,将基金会纳入社会团体法人范畴,并定义为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 迄今为止,《基金会管理办法》仍是唯一针对基金会的管理方法。“《基金会管理办法》非常简单,总共才14条,900多字。15年过去了,该办法早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现在已经基本废除,国务院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 安徽民政厅民间机构处的王处长说。 按照1988年的管理办法,注册资金不能用于日常开支。但黑龙江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局长称,黑龙江现有8家基金会,能筹集到几十万资金的基金会已经算很好的,大部分基金会现在依靠基金会注册资金支撑。 中国民政部官员介绍,全国现有的基金会1000多家。除了个别基金会运转尚属理想外,记者获得的信息是,基金会资金缺乏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也不是一年两年。 黑龙江民政厅的李局长分析,总体来讲,筹资难度与地区经济水平、基金会类别紧密相关。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南方地区,筹资相对容易;社会关心且宣传较多的项目如教育基金筹资相对容易,而其他诸如残疾人基金会等就是另外一重天了。 谁来当家? “基金会的困境与管理上的混乱不无关系,现在基金会可以说是无章可循。”某省民政厅官员的话可谓一针见血。 在新的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基金会的管理只能参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999年以前,基金会由人民银行、民政部门以及相应部委三方共同管理,人民银行负责验资财务稽核;民政部负责登记、年检;各部委则负责基金会的人员和发展方向。但在1999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正式退出基金会管理。 “在人民银行退出后,其职能移交给民政部没有什么悬念,只是新的管理条例没有出来,还无法正式实施。”民政部人士解释。 另外,目前基金会接受双重管理即业务管理和登记管理,例如教育基金会同时接受教育部的业务管理和民政部的登记管理。 2002年下半年,在民政部召开的有关新条例出台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是否保留业务管理进行了激烈争论。部分代表提出,双重管理不符合国际常规。对于私人发起设立的基金会来讲,无从寻找业务主管,但在现行基金会必须寻找一个上级主管否则不予登记,这使得私人发起设立基金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制约了基金会的发展。 但另一方面,结合中国目前国情,有代表认为,现在我国基金会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资金的使用还达不到专业的程度。 安徽民政部的王处长认为,有关双重管理的矛盾已经很突出,不排除在新的条例中针对个人设立基金会出现松动,但在目前的环境中要全部废除业务管理不大可能。 二次维新 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的脚步越来越近。民政部的官员透露,社团局最后的修改草案已经送到国务院法制办去了,快的话可能一两个月内就会出台。 据了解,新条例对原来的管理办法近90%的内容都发生了修改,原来的办法总共14条,但现在的草案就已经有40多条。 “新的条例对基金会的发展非常重要,带来的改变将是革命性的。”孙玉才说。据悉,上海市民政局将在近期组织全方位的调研。上海市民政局的刘处长表示,对全市57家基金会进行调研,目的就是为了更好了解基金会的运作情况,为基金会下一步发展做准备。 “在新的管理条例出台后,肯定会带来一个基金会审批的高潮。”一位业内人士说,“4年了没有审批一家基金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预计未来两年内报批的基金会可能达到500家。” 另一个重要环节是税收。如果能在税收等方面给与优惠政策,基金会的筹资会变得相对容易一些。专家指出,税收政策是一个重要的监控杠杆,减免税优惠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捐资基金会,同时免税资格的审批可以成为对基金会的重要干预手段。 “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解决的关键是公开化,避免部分人员利用基金会进行逃税行为。”民政部官员表示,“在新的条例中将争取提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 对于注册资金的界定也是一个焦点。1998年,主管部门将注册资金从10万提高至210万,这引发了基金会的一场大整顿。当时全国许多资金力量有限的基金会关闭,以安徽为例,基金会数量从40多家精简到15家。 “从1998年的整顿来看,提高注册资金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基金会通过整合实力得到加强,”王处长认为,“由于基金会的本金是不能用于日常使用的,真正能够使用的只是增值部分,基金会的210万资金还是不够,要想在一个地区真正发挥慈善职能,最少要达到500万。” 一基金会人士认为,“如果进一步提高注册资金,基金会的又一次整顿在所难免。” (记者 汪涛/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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