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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可在银行间债市发行交易托管 2007-10-08 07:59
央行:支持公司债跨市场转托管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经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债券,在办理相应手续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市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有利于利用现有市场资源、节约市场成本,提高公司债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债券快速发展。 公告明确,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等现有基础设施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除可进行现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以外,还可以进行债券借贷、远期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要采取措施提高公司债券流动性,至少对1只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支持商业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公司债券承销和投资活动,以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拓宽公司债券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公告指出,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跨市场转托管功能,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场所之间互相转托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接到投资者转托管申请的当日,在系统运行时间内办理转托管事宜,以促进债券市场互通互联。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选择不同市场交易进行套利,从而实现公司债券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促进两个市场同质产品的价格趋近,实现市场的充分联动。有关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发行的具体操作程序,央行已经要求有关中介机构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将择机出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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