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上电转债事件警示基金业

    2007-09-14 12:00



    日前5只基金持有的上电转债未能在最后交易日卖出或转股,造成基金资产受损。 CFP图片

      □记者 徐国杰       

      针对日前3家基金公司旗下5只基金持有的上电转债未能在最后交易日卖出或转股,结果被公司“低价”赎回造成基金资产受损约2200万元的事件,监管部门特地下发通知,要求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以此为鉴,认真反思,切实重视风险管理工作,落实业务流程各环节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

      积极整改

      “上电转债这类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和改变,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业内人士评论认为,由于债券品种较多,占仓位比例又较低,在专注其他投资时,有时确实很容易疏忽过去,之前就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但一旦发生就属于硬伤。

      据悉,截至目前,3家基金公司已针对潜在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尽管此事最终由基金公司承担损失,未给基金持有人造成损失,但由此反映的问题值得重视与深思。

      首先,从事件原因分析,监管部门认为,相关投资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控制意识薄弱,专业素质和技能不够合格,未能尽到“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受托义务,是上电转债事件的直接原因。此外,基金交易、技术系统控制、稽核和风控等业务流程中存在疏漏,也导致相关风险未能在事前得到控制。另一方面,事故的发现及补救过程中也暴露出个别托管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日终股份对账等工作形同虚设,未能满足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等托管业务要求。

      由于监管部门并未公布相关涉事基金名称,市场上对此猜测不断,不少在定期报告中公布持有上电转债的基金公司被投资者列入“黑名单”,如国联安基金公司就曾接到不少问询电话,对此,国联安严正声明其一向重视对组合的日常管理,所持上电转债早于赎回日前全部出清。事实上,国联安的债券组合业绩突出,根据晨星统计方法,截至7月德盛小盘债券组合今年以来回报高达25.9%,位列同类第2,而且这还不包括基金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所得的收益。

      构建立体多层次风控体系

      据介绍,此次上电转债事件给相关基金公司的震动是深刻的,教训是惨痛的,监管部门希望全体公司引以为戒,在业务大规模发展的同时,更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重视风险管理工作,落实业务流程各环节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完善基金经理备份和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加大力度进行系统建设,注重业务人员的培训,在风险比较集中的业务环节建立系统和人工的双重控制,应致力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人力资源战略,强化相关人员特别是基金投资人员的责任意识。监管部门特意指出,今后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各公司应以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计算并补偿投资损失。

      对此,国联安债券组合经理陈加荣认为,这一事件也给所有基金公司敲响了警钟,一方面一线的投资人员需要对组合中的各色品种了然于胸,不能犯此低级错误。但对基金公司而言,也不能只指望靠一两个人来把关,另一方面,风控部门需要全方位覆盖,深度介入,从国联安的经验来看,风控部门对于转债等操作细节比较了解,平时也会跟踪相关上市公司公告,能及时提醒相关业务部门。除此之外,来自托管银行的核对和提醒也是弥补疏漏的重要一环。

      监管部门在下发的通知中也要求托管银行高度重视该事件,认真反思,积极查找托管业务中存在的疏漏。对于潜在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事件,托管应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提醒基金公司,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避免发生利益冲突与诉讼风险,切实履行共同受托职责,最大限度的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同时,随着托管业务量的加大,监管部门要求托管银行应加大对系统投入,及时补充懂业务、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原则上每位核算人员操作的基金不能超过4只。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短期内难以实现。由于相关银行托管部人员有限,而基金托管数逐年大幅增加,又主要集中在几个国有大银行,自然造成相关人员高负荷工作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517,494, 栏目计数: 2,354,797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