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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等法律获表决通过 2007-09-02 12:32
记者 吕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任命马馼为监察部部长;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8号、第69号、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3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决定批准这两个协定。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会议通过的反垄断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并注意研究借鉴国际反垄断的有益经验,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预防和制止垄断、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会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是继劳动合同法之后,常委会今年通过的又一部完善劳动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该法第一次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写入法律,把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法律保障。(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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