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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方案今起实施 2007-07-05 08:00
近期大规模推出QDII业务的可能性不大 □记者 易非 深圳报道 市场瞩目的《合资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今日开始实施,有关部门今日起接收审批国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设计的QDII(合资境内机构投资者)方案。 就在前日,证监会相关部门召集南方、嘉实、大成、景顺长城、海富通、华宝兴业、交银施罗德等24家基金公司分管投资的领导召开QDII动员会,了解各家基金公司对于QDII在方案设计、交易系统、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的准备情况,同时提出开展QDII业务的指导思路。 消息人士介绍,在这次会上,有关方面提出国内基金业应通过QDII业务的开展,真正培养出有海外投资能力的人才队伍,而不能过于依赖外方,要有自己的独立发展模式,不能成为外方证券机构在中国的产品销售机构。另外,QDII在投资上对衍生产品、新兴市场、产品的预期回报上都应该保持警慎。 虽然QDII业务一直都很热门,但目前的QDII产品销售颇有难度。一是在国内基金产品上半年的业绩比照之下,QDII产品的吸引力尚有待提高。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偏股型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超过了60%。二是很多普通投资者坚信A股长牛远未结束,而不太愿意去投资还需承受汇兑风险的海外市场。 消息人士分析说,虽然不少基金公司都对QDII业务跃跃欲试,但近期大规模推出QDII业务的可能性不大。因为QDII业务并不像在国内推出开放式基金,投资海外市场的风险是不可控的;而且多数基金公司没有海外投资经验。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在方案设计、人员配备、交易系统、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都准备充分以后才有可能批准实施QDII业务。目前,一些基金公司尚处于方案设计阶段。 但基金业人士深信,QDII业务必将与国内业务并驾齐驱。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QDII投资产品包括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于这些与A股相关性不高的市场产品,有助于为投资者大幅度分散风险。另外,开展QDII业务使得国内基金公司、券商大规模开展全球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成为可能。(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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