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超2000元!“龙茅”暴跌 业内人士:生肖酒缺乏炒作动力 (2024-01-11)
  • 10天翻倍!长白山紧急提示风险 (2024-01-11)
  • 造纸行业旺季需求生变 业内预期四季度有望迎来上行拐点 (2022-09-08)
  • MSCI大动作!新纳入33只!“盲盒第一股”入场 富临精工、滴滴ADR遭剔除 (2022-05-13)
  • 厦门A股上市公司2021年“成绩单”出炉 63家上市厦企总营收破2万亿 (2022-05-05)
  • 密集释放利好!一大波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计划 (2022-05-05)
  • 沪市主板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4.04万亿元 近1.48万亿元现金分红创历史新高 (2022-05-03)
  • 这21家公司净利增长翻倍 还有10家出现亏损 (2021-08-02)
  • 6月16日晚间上市公司利好消息一览 (2020-06-17)
  • 639家公司预告年报业绩 预喜比例超半数 (2020-01-08)
  • 国务院宣布:219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主体可IPO上市!2.8万亿券商迎大利好 (2019-05-30)
  • 东方金钰拟卖盘脱困 中国蓝田接盘16年后回归A股 (2019-02-06)
  • 2018年97家中央企业及下属上市公司最全名单 (2018-11-20)
  • 区块链疫苗带火易联众 股票三涨停引监管关注 (2018-07-27)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公司评估 >> 行业动态

    深交所:10亿以上大单应全盘告诉投资者

    2007-06-18 07: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金滔


      巨额大单满天飞,孰真孰假?

      15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要求深市主板公司一次性签署的重大合同,如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的,均须及时公开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深交所表示,这一新举措是针对目前市场热点问题而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按照深交所的新指引,上市公司披露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的信息时,要作合同重大风险提示,如实介绍合同的生效条件、履行期限、重大不确定性等;要如实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分析;涉及合同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签订时间、生效条件及时间、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也要公开;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当前会计年度及以后会计年度的影响、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等亦要如实介绍;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946,197, 栏目计数: 6,010,122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