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超2000元!“龙茅”暴跌 业内人士:生肖酒缺乏炒作动力 (2024-01-11)
  • 10天翻倍!长白山紧急提示风险 (2024-01-11)
  • 造纸行业旺季需求生变 业内预期四季度有望迎来上行拐点 (2022-09-08)
  • MSCI大动作!新纳入33只!“盲盒第一股”入场 富临精工、滴滴ADR遭剔除 (2022-05-13)
  • 厦门A股上市公司2021年“成绩单”出炉 63家上市厦企总营收破2万亿 (2022-05-05)
  • 密集释放利好!一大波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计划 (2022-05-05)
  • 沪市主板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4.04万亿元 近1.48万亿元现金分红创历史新高 (2022-05-03)
  • 这21家公司净利增长翻倍 还有10家出现亏损 (2021-08-02)
  • 6月16日晚间上市公司利好消息一览 (2020-06-17)
  • 639家公司预告年报业绩 预喜比例超半数 (2020-01-08)
  • 国务院宣布:219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主体可IPO上市!2.8万亿券商迎大利好 (2019-05-30)
  • 东方金钰拟卖盘脱困 中国蓝田接盘16年后回归A股 (2019-02-06)
  • 2018年97家中央企业及下属上市公司最全名单 (2018-11-20)
  • 区块链疫苗带火易联众 股票三涨停引监管关注 (2018-07-27)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公司评估 >> 行业动态

    全球铁矿石价格谈判“再添变数”

    2006-05-17 08:41




        一直僵持不下的全球铁矿石合同价格谈判16日出乎意料地“打开了一个缺口”。在欧洲钢铁业并不居于“谈判主力”的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率先宣布达成2006年度铁矿石合同价格协议,精粉矿价较上一年度上涨19%。  

        至记者发稿时止,一直居于“谈判主力地位”的欧洲阿赛洛公司和亚洲的日本新日铁及中国宝钢都没有对上述价格协议正式发表评论。有关人士说,以宝钢为代表的中国主要钢厂尚没有接受上述的矿价涨幅,具体的谈判对策尚在紧张讨论之中。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番铁矿石谈判“再添变数”,将使情势趋于复杂。如果欧洲和日本主要钢厂采取“跟随”的方针,此前一直认为本年度矿价理应合理回归的中国钢厂将何去何从,十分引人注目。  

        据记者了解,此次淡水河谷与蒂森克虏伯达成的19%涨幅,与中国钢厂可接受的价格区间相差较大。如果中国被迫接受,将让人联想起去年的谈判情形。当时淡水河谷公司与日本新日铁率先达成71.5%的矿价涨幅,宝钢在表示拒绝后不久,被迫接受了这一“基准价”。当时国内舆论对“中国作为最大买家理应拥有定价权”的问题议论强烈。  

        同样在去年,当矿业巨头必和必拓公司提出“在巨幅涨价基础上再行加价”的不合理要求时,宝钢坚决顶住压力,赢得了谈判的成功,也使世界主要钢厂认识到中国钢厂的力量。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钢厂在谈判中的立场已较年初有所松动,表示可以有小幅的价格上涨。但可接受的幅度与主要矿山公司的报价“有很大距离”。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年初作出判断,由于中国将开始淘汰落后的钢铁产能,同时严格控制新上钢铁项目,国产铁矿石的产量也在上升,全球矿石供求将趋于平衡,并向供大于求转变。因此,全球矿价理应向下调整。    

        但当今年一季度与铁矿石相关的一系列国内经济数据发布之后,此间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矿石供求发生根本变化的“时机”可能会延后,目前至多只是“紧张的平衡”。一季度中国的钢产量和铁矿石进口量都达到了20%以上的增幅,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也较预料更快。这些情况对中国钢厂的谈判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但中国并不认同矿山公司的“漫天要价”。在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上月末提出24.6%的涨幅要求时,宝钢明确表示不可接受。  

        资深钢材市场分析师贾良群对记者说,中国钢铁业结构调整的不到位和矿石贸易秩序的混乱,是中国钢厂在矿价谈判中的“两大软肋”。  

        有关专家表示,中国要把“自己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以此制衡集中度较高的矿山公司,这不仅有利于此次谈判,还有利于中国钢铁业与国际矿业的长期合作。(记者 李荣/新华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1,959,436, 栏目计数: 6,142,393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