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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德隆与德隆国际各被课以五十亿巨额罚款 2006-04-29 22:44
来源:新浪财经 德隆主案29日宣判 唐万新被判8年并罚40万元 德隆主案六名自然人被告分别被处有期徒刑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今日下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武汉中院”)一审宣判完毕。 德隆首脑唐万新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40万元罚款。作为德隆系的核心企业,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各被处以50亿元的巨额罚款。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罚款3亿元。 今年1月20日,一拖再拖的德隆主案审理在武汉中院开庭。德隆国际、新疆德隆、上海友联三家法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唐万新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今年3月初,武汉中院已把初步审理意见上报最高院,但在具体刑期上双方几度往返商议。 从2005年8月份起,德恒证券案、南国投案、中富证券案、金新信托案、伊斯兰信托案等德隆案支案已陆续庭审、判决,包括德隆大厦在内的德隆系主要“遗产”亦已逐渐被处理。 主案判毕不意味德隆案已划句号。 据《财经》报道,德隆系曾控股、参股企业200家左右,其中含五家上市公司;在德隆系控制和关联的金融机构中,有七家券商、三家信托、两家租赁公司、四家城商行、两家保险公司。 截至2004年10月5日,德隆系总负债达570亿,巨额负债的清理难度可想而知。承担上述债务处理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丁仲篪表示,将在上半年全面完成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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