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陈静 记者 吴铭)因信息披露违法,*ST四通(000409)与中关村(000931)今天同时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四通和中关村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段永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2004年6月17日,证监会深圳稽查局对*ST四通下达立案调查通知书,通知称*ST四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期间,*ST四通共有5笔借款总计18750万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114份总计金额97000万元,这一重大债务*ST四通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部分重大协议签订后也未履行临时公告义务。证监会决定对*ST四通处于40万元罚款;对彭文辉、王兴俊分别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对李德芳、程龙杰、邝剑锋、赵林业分别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
此外,中关村因存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以及2001年、2002年年报遗漏重大担保事项行为,也被证监会处罚。中关村称,未及时披露的重大合同的签署均未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主要由总裁段永基负责。对此,监管部门的处罚结果是责令中关村改正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郝有诗、原董事长袁振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ST四通2000年和2001年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时任大股东为段永基任董事长的四通集团。
事实上,对于段永基以及中关村来说,这样的处罚并非第一次。2005年4月23日,中关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关村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公司2001年、200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2001年年报中,中关村遗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担保;2002年年报中, 中关村遗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和5000万元担保。此外,根据中关村与建行天津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该行于2002年3月26日向被担保单位发放贷款2.7亿元,在2002年年报中,中关村同样没有披露此笔担保。当时证监会认为中关村年报重大遗漏行为直接负责人员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的段永基,对段永基给予警告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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