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歌华有线、北广传媒和上海文广日前签订的《数字付费电视频道合作协议》,表明数字电视的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我们注意到,在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列明了一系列的“排他性约定”。这种约定对歌华有线具有什么战略意义吗?
周到:最近,有关北京将推出IP电视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而固网电信运营商等要参与IP电视业务,只能与全国惟一拥有IP电视牌照的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合作。然而,按《合作协议》规定:“上海文广互动不得自行或授权固网电信运营商、移动电信运营商、直播卫星运营商、IPTV运营商、网络电视运营商、移动电视运营商等其他任何实体,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播放授权频道、带有授权频道LOGO或带有SITVLO G O 的电视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组播、点播等形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上海文广互动承诺将终止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合同内容相悖的协议,并在一个月内解决相关问题。”《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10年。这就标志着,在国家广电总局第二张IP电视牌照发放之前,北京不可能再有IP电视推出。IP电视的出现,打破了电视传输“一市一网”的垄断经营模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使歌华有线在一定时期内不面临固网电信运营商对电视传输业务的分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