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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改提供契机 上市公司大股东归还占款提速

    2005-12-08 08:24




      自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归还占款明显提速。与此同时,借股改清欠大股东占款的股改公司也开始增多。据初步统计,11月份以来大股东还款或提出还款计划的就有15家上市公司,涉及金额达69亿元。随着2006年底清欠时限的到来,大股东占款这一长期困扰我国证券市场的痼疾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清欠意见初见成效

      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一直是市场挥之不去的阴影。近年来这一问题虽有所缓解,但情况依然严重。本报信息部此前一项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有480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占款金额累计近480亿元,虽较2004年末的509亿元减少了29亿元,降幅近6%,但仍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一半。在这480家公司中,占款金额高于1亿元的有108家,其中有6家超过10亿元,介于5000万到1亿元之间的有54家,还有318家占款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大股东占款常是“年年清欠年年欠”,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深受其害。
      11月2日,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一个月来,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大股东归还占款的消息,一些大股东甚至已火速将欠款打到了上市公司账上,还有多家公司大股东的还款计划出笼。
      据记者统计,11月份以来,已有15家公司的占款问题有实质性进展,其中氯碱化工、天大天财、浙大海纳收到共计1.86亿元的现金还款,金城股份、金花股份、南方摩托、风华高科等提出以资抵债,北大荒拟采用定向回购方式,凤凰股份拟以股抵债,中国武夷、吉林炭素、特发信息、长江投资的大股东给出还款计划或“时间表”,上海科技、鲁北化工也表示将尽快还款。如果这些公司大股东还款全部到位,将解决高达69亿元的占款。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不仅加快了占款的清偿进度,更重要的是加大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违规成本,还款期限的明确规定也使得投资者的预期明朗。

      股改为解决占款提供契机

      此外,当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也为解决大股东占款提供了契机。
      早在《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出台前,已有G郑煤电、G界龙两家上市公司利用股改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其中,G郑煤电的方式是定向回购;G界龙则是将还款作为追加对价的条件之一,公司日前公告称大股东已于11月18日还清占款。第七批股改公司特发信息的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则承诺将于今年年底前以现金方式归还占款,否则将启动股份追送条款。公司董事长日前透露集团的相关资金已安排到位。而第九批股改公司中,有3家公司的大股东都明确承诺将在今年年底前归还全部欠款。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后涉及到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司,在进行股改时都可能有还款计划,目前还仅仅是一个开始,因为还款可以体现出大股东的诚意,在投票中也容易博得流通股股东的好感。日前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告诉记者,公司准备在启动股改前解决大股东欠款的问题,也算是为股改扫清障碍。
      相关配套措施也正在完善中。11月份两个交易所分别发布股改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以股抵债式”股改。近日,深圳、四川、湖北等地的证监局也都提出可将清偿方案与股改方案相结合。
      在《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实施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双重作用下,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的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记者 冉慧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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