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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港民兑换限额提至2万 2005-11-02 09:00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并于近期陆续实施。香港居民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6000元提高至2万元。 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扩大,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均可;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提高至2万元人民币;放宽香港居民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万元提高至不超过8万元;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万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等。 2004年2月,香港的持牌银行正式开办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对于这次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举措,业内专家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区域化。 拓宽在港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答记者问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此举意在何为?香港人民币业务今后将如何发展?对于这些问题,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一一回答。 拓宽在港人民币回流渠道 记者:香港人民币业务推出近两年来总体情况怎样? 答:自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推出近两年来,各项业务发展平稳有序,资金清算渠道顺畅,未出现人民币资金跨境异常流动。 目前,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截至2005年9月30日,清算行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余额为226亿元人民币。 记者:为什么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推出近两年后才推出这些深化措施? 答:香港人民币业务自2004年初推出后,发展平稳有序,各方反应良好。随后,香港特区政府多次提出进一步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需求,本着稳步有序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并需与内地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改革进程相配合的发展原则,我们对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进一步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 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除了进一步方便内地与香港居民互访消费外,还可以强化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在港人民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回流内地的渠道。所有这些,对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贸易往来和资金融通以及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好处。 不可能订立香港人民币业务时间表 记者:香港人民币业务今后的发展方向会怎样? 答: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必须稳步有序地进行,且须与内地资本账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改革进程相配合。目前,各方没有也不可能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长远发展方向订立时间表。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香港经济、贸易、投资以及人民币业务的发展。 记者:香港指定商户开立人民币账户后,通过该账户办理汇款和兑换业务的要求是否与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账户一样? 答:不一样。香港居民个人通过存款账户每人每天可双向兑换20,000元人民币和汇款到内地同名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的规定,只适用于香港居民个人。香港指定商户开立人民币账户后,可以将其与业务有关的人民币现钞收入存入人民币账户,也可以将人民币单向兑换为港元,但不可以把港元兑换为人民币,也不可以将人民币汇入内地。 可更有效地监控洗钱活动 记者:进一步发展香港人民币业务会否间接鼓励两地洗钱活动? 答:内地与香港一直有严格的措施打击洗钱活动。进一步放松对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及开辟更多的渠道让人民币合法及有序地跨境流动,不但不会间接鼓励洗钱活动,反而会加强两地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监测机构对该类活动的监控,因为当更多的人民币交易合法纳入到银行体系后,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便可以更集中、有效地监控洗钱活动。。(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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