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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万亿资产拟定全托管 2005-10-10 08:38
首先试点全金额托管,年内完成30家公司试点工作 记者 曹海菁 北京报道 记者近日获悉,各家保险公司正在研究落实一份由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于9月启动,5-10家中小保险公司将首先试点全金额托管,10月底完成试点公司的实质性托管工作,年内完成30家公司试点工作,2006年年底前实现保险资金全额托管,2007年年底前实现保险业全行业全过程托管。 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资金第三方独立托管问题是近期保险业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目前这一工作已在股票、债券、外汇境外投资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正是在此基础上,保监会下发《通知》开展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这是保险资金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对有效控制行业风险意义重大。 按照《通知》的要求,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将分为全过程托管和全金额托管。全过程托管是从保费收取开始,按照不同保险产品,分别开设账户、快速上划,逐级归集总公司托管账户,统一调度资金、统一资产配置、统一投资运作、统一收益分配的过程。全金额托管是将现阶段保险公司总部统一归集的资金,包括尚未委托和已经委托投资的全部资产,实施第三方独立托管。而保险资金全托管业务主要包括托管范围、托管流程、托管服务和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内容:其中,“托管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营运资金和全部投资资产;“托管流程”包括托管银行的选择、账户的开设和资产的转移等;“托管服务”包括资金清算、证券交割、资产保管、会计核算、资产估值、绩效评估、信息报告等;“管理监督”包括合规性监督、风险预警、协助监管等。 据悉,保险资金托管工作从2005年9月开始,到2007年底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9月布置动员,确定5-10家中小保险公司首批试点全金额托管,10月底完成实质性托管工作。四季度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再推10-20家公司参加第二批试点,2005年内完成30家公司试点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1月至6月,推动余下中小保险公司全托管工作,实现全部中小保险公司全金额托管,同时逐步扩大全过程托管范围。制定保险资金全托管指引或标准。第三阶段,2006年7月至12月,总结中小保险公司全托管经验,依据托管指引或标准,推动大型保险公司全托管,实现全行业保险资金全金额托管。第四阶段,2007年底前,研究并解决全托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全行业全过程托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保险的投资风险也不断显现。首先,保险公司现行资金运作方式不同,部分公司缺少一套有效的管理程序和制度,难以防范投资风险;其次,投资渠道丰富之后,开始出现境内外市场、多币种操作问题,运行环节增加,潜在风险日渐增多;第三,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道德风险不容忽视。而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新的制度和机制来解决,因此建立保险资金全托管制度,是深化改革,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健康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被此事牵动神经的不仅包括保险公司,能够在日后打理保险资产收取托管费用也是各家银行所期望的事。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选择托管行的眼光也不都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行之中,一些服务周到、便捷的中小银行如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也十分具有竞争力。(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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