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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改革方案获商务部批复 2005-07-26 09:08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 □实习记者 陈健健 紫江企业(600210)今日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昨日取得了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紫江企业董事沈雯和紫江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沈雯决定在本次对价支付股票上市流通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个人名义购买500万股紫江企业社会公众股,并且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出售该部分股票;紫江集团决定在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即2005年8月13日前,通过上交所购买600万股紫江企业社会公众股,并承诺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上述两项增持完成后,紫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沈雯合并持有紫江企业30.02%股权。(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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