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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推出“4+1”修订方案 2005-07-25 10:01
□记者 高晓娟 伟星股份(002003)今日发布公告,对其6月29日发布的股改方案作出修订,同时创新推出“4+1”股改方案。 修订后的方案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提高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由原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改为每10股获付4股。二是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做出“股份追送”的承诺: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按照200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97.12万元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3246.40万元,或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4058.00万元),将按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的比例再追加支付对价一次,即追加支付对价共计210万股。追送条款充分反映了伟星股份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前景的信心和对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利益的保障。 公司董事长章卡鹏表示,自6月29日初次方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遵循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思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听取了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建议和意见,并专门组织人员走访了部分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董事会及主要非流通股股东的协调、推动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为增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确保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提高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水平。 据统计,目前第二批试点改革的十家中小板企业的平均对价水平为每10股获付3.73股,而股改方案中含有追加支付对价条款的七匹狼(002029)向流通股股东承诺的追加对价为每10股送0.5股。(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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