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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公布试点方案

    2005-06-30 08:55





      国投电力10送2.6  物华股份10送5  苏泊尔10送3.5

      记者  李少林  木舰  高晓娟

      今日,国投电力、物华股份、苏泊尔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国投电力(600886)以公司总股本563,491,652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5,804,832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6股的对价。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其持有股份。3年内,国投公司持有国投电力股份比例将不低于48%。在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之后,国投公司持有国投电力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50%。其他4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国投电力法人股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物华股份(600247)方案为:以2004年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285,120,000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东支付60,912,000股,即支付每10股送5股的对价。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股份锁定期为两年。两年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4.5元以上才能实施减持。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12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其他持有5%以上非流通股东承诺,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期满后12个月内,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物华股份对非流通股股权质押也拿出了解决方案。相关银行已经承诺,解除3家非流通股股东质押的股权。大股东承诺,如果这3家股东未能及时解除上述质押,中技实业将代上述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大股东中技实业和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分别有部分股票被冻结,但不影响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苏泊尔(002032)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5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15470000股。

      苏泊尔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39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24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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