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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税改政策 26公司紧急调整股息红利纳税 2005-06-16 08:18
10家公司按照新税改政策,公布实施其分红派息方案 6月13日,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50%计入个人应纳所得税。通知发布后,今日沪深股市共有26家已公布分红派息方案的公司补充公告,调整扣税后的现金红利;调整后的现金红利,将按扣税前的红利10%征收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实得数额为扣税前红利的90%。同时,另有10家公司按照新税改政策,公布实施其分红派息方案。 据初步统计,调整分红政策的公司有:申达股份、天地源、中华企业、中国国贸、金鹰股份、东华实业、金发科技、郑州煤电、红星发展、天鸿宝业、亚星化学、楚天高速、现代制药、天宸股份、建设机械、外运发展、常山股份、粤电力、亿城股份、长安汽车、四川美丰、普洛康裕、云内动力、清华紫光、新乡化纤、巨轮股份。 此外,按新政策实施分红方案的公司有:深科技每10股派1.50元(含税);中原油气每10股派发2.5元(含税);新中基每10股派1.00元(含税);华工科技每10股派0.40元(含税);霞客环保每10股派1.00元(含税);中信国安每10股派1元(含税);索芙特每10股派0.50元(含税);中兴商业每10股派1.40元(含税);长丰汽车每10股派2元(含税);赣粤高速每10股派2.00元(含税)。(袁立波/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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