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易的比例 金额
飞亚达大厦物
深圳市中航
业管理
接受劳务 物业管理有 不超过500万 100% 308.67万
飞亚达科技大
限公司
厦物业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物业”)
1.法定代表人:仇慎谦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航苑8号楼4层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及其配套设施管理服务。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物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中航物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中航物业之间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物业管理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飞亚达大厦:基本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2元;由本公司收取后再向中航物业结算。
飞亚达科技大厦:基本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元;本公司仅就自用面积及空置待租面积向中航物业支付费用,出租面积则由中航物业直接向物业使用人直接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的飞亚达大厦、飞亚达科技大厦均委托中航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和提高本公司物业租赁收入。预计此类关联交易2005年内仍将持续。
2、此项关联交易参照同类服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
3、此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与本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吴光权先生、赖伟宣先生、隋涌先生均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中航物业就两座大厦分别签署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协议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交易价格按市场同类服务价格定价。飞亚达大厦的委托管理期为2003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1日止,结算方式为每3个月以转账方式支付;飞亚达科技大厦的委托管理期为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结算方式为每月以转账方式支付。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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