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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行为 2005-03-28 08:51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格式等进行规范。新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为严格控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和利率风险,《通知》规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货币市场基金不得与其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资产净值的20%以内,禁止投资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通知》以附件形式,统一了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 《通知》要求,为了统一标准,减少管理人调整基金收益的空间,将引入“影子定价”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影子定价中的技术问题由业界自发成立的影子定价工作小组统一解决,该工作小组目前已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为了保护长期投资人的权益,《通知》还规定,申购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权益,赎回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权益。 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强调,《通知》的出台不会给市场带来大的振荡,因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基金公司已有所了解并已经在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披露规则》首次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做出特别规范,规范内容包括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等。 截至3月23日,市场上有13只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1424.91亿份。该负责人说,去年11月,证监会组成专门小组进行深入调研,发现该类基金实际运行中存在公司片面追求过高的年化收益率,操作层面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则,缺乏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问题。此次《通知》和《披露规则》,就是根据调研结果,反复征求业界意见后推出的。(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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