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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修订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005-01-19 12:09
调整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 记者 徐国杰 上海报道 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有关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的一致性、出现特殊情况时的保证金调整等方面的规定进了修订。 据了解,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有: 自cu0507、al0507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增加临近交割期时铜保证金的提高幅度和梯度,取消铜、铝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部分优惠。将铜的保证金提高梯度增加到五档,即7%、10%、15%、20%、30%。取消铜、铝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某些优惠。临近交割期时,对铜铝期货合约的投机和套期保值头寸同步提高保证金; 自2005年3月1日起,将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调整为4%,并适度调整连续出现同方向停板时铜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同时,明确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出现三个停板后可以不停市。为了适应当前铜现货市场波幅加大的实际情况,将铜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时,D1、D2、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调整方式由3%、4%、5%修改为4%、5%、6%, D2、D3交易日的保证金调整方式由6%、8%修改为7%、9%; 自cu0504、al0504、fu0504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在临近交割期时,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提高保证金的几种情况。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 对于此次修订,上海期交所法律部负责人表示,当前期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新变化对交易所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交易所在通过网络向会员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修改方案不断完善,及时出台了更符合实际的相关措施。(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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