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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百货流通股东缘何不领情

    2004-12-29 09:15




       记者 查明

        重庆百货(600729)昨日公告称,在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将原来增发方案中“不设置优先认购权”的条款修改为“对流通股股东按10:3的比例进行优先认购”的提案,遭到了参与表决的流通股半数以上否定。该议案也因此成为分类表决制度的首例“祭品”。

        以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的分类表决利刃,甫一出鞘却将旨在“优惠”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议案斩杀,的确值得市场玩味。

        华宝兴业:“反对”的玄机

        接通电话,重庆百货证券事务代表赵耀用两个“不清楚”回答了此次议案被否所涉及的两个最引人关注的问题:整个增发事宜会不会因此停滞?华宝兴业为何投否决票?而对于第一个问题,重庆百货增发项目保荐人华龙证券的郭先生态度鲜明,他认为,该议案讨论和否决的只是增发方案的一个具体条款,并无碍增发的推进。而且,增发方案早在今年3月就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分类表决制度出台时,明确表示此前已获通过的再融资方案无须再经分类表决。“既然流通股股东不认可优先认购,那增发就还将按原方案进行。”但是,被问及华宝兴业的“悖理”行为时,郭先生同样表示,“不理解”。

        作为此次表决中扮演主角的华宝兴业,对于为何投否决票的问题讳莫如深,公司有关人士在面对记者的追问时只是强调,公司作为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自有其考虑。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同样是机构投资者大成价值增长和嘉实服务增值,都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业内人士认为,华宝兴业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即把对某一具体条款的否决视为对增发的否决———尽管华宝兴业曾向媒体表示,重庆百货现金流充足,不需要增发。而一旦承认增发已是既定事实,那么在此基础上争取相对优厚的条款,才是投资者的理性选择。华宝兴业否决优先认购,或许有某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考虑。

        历史上重庆百货曾发生过股权之争。而公司14日发布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重庆路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重庆商社,由此,重庆商社持股比例仅比半年报显示的重庆百货第一大股东重庆华贸持股少一个百分点。江苏天鼎秦洪认为,如果前两大股东有谁暗中增持流通股,那么,通过优先认购,将可能增加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改变双方的力量对比。因此,不排除某一方通过与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达成某种默契,利用分类表决否决优先认购的可能。

        分类表决尚待完善

        体现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分类表决制度,第一次否决的却是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议案,这多少有些让人困惑和失望。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作为一种适用于特定时期的制度安排,分类表决制度刚刚诞生,存在一定的疏漏在所难免,重百事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将有助于完善制度。

        对于重百分类表决结果,一位投资者致电表示,既然是为了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那么它应该有一个起码的代表度,像重百此次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数,尚不到流通股总数的10%,这样容易造成一部分流通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因此,管理层一方面应鼓励流通股股东的参与意识,另一方面在投票的计算上,不能单纯考虑同股同权,应适当增加小股东股份的权重,以制衡流通股大股东,防止其损害其他股东的行为。

        更为重要的是,在分类表决制度下,以前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博弈演变为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大股东和广大中小流通股股东的多重博弈,如何防范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大股东达成共谋,损害小股东利益,是一项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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