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黑色系期货集体“开挂” 背后究竟啥原因? (2019-06-12)
  • 三大央企联手进入共享出行市场 资源整合、合作发展将成发展趋势 (2018-07-24)
  • 比特币期货首秀:暴涨逾3000美元 两次触发熔断! (2017-12-11)
  • 广西已有40家糖厂开榨 新糖价格6400-6500元/吨 (2017-12-08)
  • 统计局:粮食播种面积减少 玉米播种面积减少较多 (2017-12-08)
  • 纺织企业苦乐不均 明年种植情况尚需考虑 (2017-12-07)
  • 油价六连阳创近9个月来新高 (2012-02-21)
  • 棉花 资金促“花开” 供需压“花期” (2011-09-09)
  • 纽约金价25日连续第四个交易日上扬 (2011-05-26)
  • 国际油价25日继续上涨 (2011-05-26)
  • 美元走势疲软 国际油价创两年半新高 (2011-04-07)
  • 国际油价31日创两年半新高 (2011-04-01)
  • 铅期货今日上市交易 (2011-03-24)
  • 利比亚战火烘热大宗商品 蝴蝶效应扩散全球 (2011-03-22)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商品及期货 >> 商品期货 >> 动态信息

    证监会规范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格

    2004-10-15 08:25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文规定,期货经纪公司聘任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和财务部门、合规审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任职资格,未取得任职资格的,将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期货经纪公司董事长须从事经济或者与经济相关的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期货经纪公司董事长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 在核准其任职资格时,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监管建议,提示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划分董事长和经理层的职权,董事长不得行使按照章程规定应当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使的经营管理职权,要求公司合理配置其经理层。

        期货经纪公司申请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且拟任人员的鉴定材料应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有拟聘任高管人员的明确意见。(中证网)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39,697,664, 栏目计数: 773,714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