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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老股东配售 比例不低于10:6 2004-09-08 09:12
实习记者 孔维纯 上海报道 昨日,在此间举行的个人投资者见面会上,在回答投资者关于向原公众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会不会比武钢当时低时,宝钢股份有关人士表示,应该不会低于这个比例。 资料显示,武钢股份增发时以10:6比例优先向原流通股东配售,以此理解,宝钢股份向原流通股东配售比例应不低于10:6。(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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