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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手法恶劣 长春经开该怎样整改?
2004-08-1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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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长春经开(600215)公布的《长春经开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称,公司存在重大的担保与大额的资金往来等问题在发生时未履行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然而据笔者观察,公司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其实只是“冰山一角”。
据长春经开公告显示,公司与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大额经营性往来与非经营性往来之频繁,是造成长春经开诸多严重问题的“温床”。那么长春经开与东南公司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9.49亿元——被占资金数目惊人
资料显示,东南公司是代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工程发包职能的单位,负责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的计划将开发区内全部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发包给施工单位。因此,长春经开主营业务之一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承建业务全部通过向东南公司承包获得,对其有很大的业务依赖性。东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相国,而李相国同时也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长春经开于1999年9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上市之后公司的业绩一直较为优秀。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毛利率平均高达40%-45%以上的基础设施承建收入,而公司的基础设施承建项目几乎100%销售给东南公司,但该部分收入大部分都体现为东南公司对长春经开的应收款项。
上市之后,长春经开应收东南公司的款项便开始巨额增长,截至2000年12月31日,在长春经开的应收款项之中,对东南公司的应收账款达2.27亿元,对东南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达1.36亿元,对东南公司的债权总额合计高达3.63亿元。
2001年上半年,东南公司占用长春经开的资金更加快速增长,经长春经开2001年6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对东南公司的债权及自筹资金共计6.55亿元收购由东南公司投资兴建的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整体资产,截至该项收购行为发生时长春经开对东南公司的债权总额为4.76亿元,其中应收账款3.39亿元,其他应收款1.36亿元。
上述收购完成后,截至2001年12月31日,长春经开已经基本消化了对东南公司的债权。然而好景不长,截至2002年12月31日,长春经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再次分别巨幅增加到了3.09亿元和9999.8万元,合计高达4.09亿元。其中,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是因应收东南公司欠款所致。
之后,东南公司占用长春经开资金的情况愈演愈烈,几乎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2003年1-6月,长春经开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66亿元,然而公司的应收账款居然从年初时的3.09亿元上升至6.31亿元,新增加3.22亿元,几乎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持平,而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又是源于对东南公司应收款的增加。此后,东南公司占用长春经开的资金数额更加触目惊心,截至2003年11月30日,东南公司占用长春经开的资金已经达到了令人瞠目的9.49亿元之巨。
4.01亿元——以资抵债手法恶劣
长春经开收入中的绝大部分来源于与东南公司之间的交易,而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几乎又全部为应收款项,同时公司基础设施承建收入的毛利率还远远高于其他同类上市公司,这让人不得不对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在东南公司再次占用了长春经开近10亿元的资金之后,东南公司再次故技重演,耍起了“以资抵债”的招式。
2003年12月31日,长春经开公告称,拟以4.01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发区管委会所属的电力设施资产,公司以对东南公司的4.01亿元债权支付上述收购款项。
而此次长春经开收购的所谓电力资产,其实只不过是36条街路的路灯以及变电所、开闭所、箱变等资产。而早在长春经开上市之初,公司就曾经动用数千万元的募集资金来投资变电所、开闭所等项目,但除获得了一些财政补贴外,在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几乎看不到任何来自这方面的收入,依此不难判断,公司此次收购的上述资产,仍是盈利能力非常低下的不良资产。
虽然长春经开称对于上述资产,开发区管委会确保公司的每年经营收入达到4800万元,不足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财政给予补偿,但这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把戏,因为长春经开动用4.01亿元巨额资金收购的资产的经营期限仅有10年,10年后这些资产的产权将无偿交还给开发区管委会。
对上述资产开发区管委会确保长春经开的每年经营收入为4800万元,而4800万元的收入并不等于4800万元的净利润,即使假设这4800万元的收入可以全部变为净利润,但由于长春经开对这4.01亿元的资产的经营期限仅有10年,那么长春经开就应该对这4.01亿元的资产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摊销(若公司不进行摊销,那么将构成虚增利润之嫌),即每年将摊销4000万元以上。而若是按年4.5%的银行借款利率计算,这4.01亿元的资金每年的利息就要在1800万元以上,以此计算,长春经开动用4.01亿元巨额收购的资产给公司带来的很可能是亏损!何况10年之后,该部分资产还要无偿的交还给开发区管委会。
东南公司占用长春经开的是真金白银,而还回来的却是仅有10年经营期的不良资产,这无异于掠夺。不仅如此,目前长春经开还为东南公司提供了巨额的担保。
2004年1月,长春经开忽然宣布有5.01亿元的对外担保未能披露,其中最大的担保对象便是东南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高达3.76亿元。截至2004年3月31日,长春经开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额已经高达7.01亿元,其中已经逾期的担保就达到了5607.98万元。
而据悉,截至2003年11月30日,东南公司的总负债已经高达32.05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6.16%。 (张彤/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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