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深交所获准推出上市开放式基金

    2004-08-18 07:31



        


        中证网讯   深交所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日前作出《关于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交易开放式基金的批复》,并批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上市开放式基金是指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及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开放式基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并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须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并获确认。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在所有深交所会员证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入和卖出。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上市开放式基金是基金市场的一项重要业务创新,是深交所改进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充分利用了现有交易、登记结算网络优势,拓宽了开放式基金发行销售渠道,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方便的开放式基金认购、交易渠道,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开放式基金业务以及基金产品的创新提供了快捷、低成本的服务平台,为证券公司增加了新的经纪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市开放式基金需遵守基金上市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促进开放式基金的规范运作。

        今天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共分8节29条,内容包括总则、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份额的上市、基金份额的交易与申购赎回、信息披露、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罚则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开放式基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今天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目前,深交所有关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已就绪。针对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有关问题,深交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深交所推出上市开放式基金主要出于哪些考虑?有何重要意义?

        答:开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来,在短短几年里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深交所自2002年起即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着手研究在交易所发行并交易开放式基金的可行性。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在中国结算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对市场需求的认真研究、反复论证,深交所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上市开放式基金方案设计,并在7月底组织了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发行、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的全网测试。

        上市开放式基金(英文名称: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s)是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除了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如银行营业网点)申购之外,还可以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在所有深交所会员证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撮合成交价买入和卖出。投资者还可以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实现通过银行等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两种基金份额交易方式的转换。

        推出上市开放式基金是基金市场的一项重要业务创新,是深交所改进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意义在于: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深交所电子化交易网络的优势,拓宽开放式基金发行销售渠道,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壮大。二是上市开放式基金需遵守基金上市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推动开放式基金的规范运作。三是为市场参与各方拓展了基金业务服务和发展的空间。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方便的开放式基金认购、交易渠道;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开放式基金业务以及基金产品的创新提供了快捷、低成本的服务平台;同时为证券公司增加了新的经纪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问、上市开放式基金有哪些主要特点?具体运作流程是怎样?与普通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相比有何异同?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主要特点有三点:

        (1)上市开放式基金本质上仍是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赎回。

        (2)上市开放式基金发售结合了银行等代销机构与深交所交易网络二者的销售优势。银行等代销机构网点仍沿用现行的营业柜台销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则采用通行的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3)上市开放式基金获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证券营业部按撮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基金的申购、赎回操作程序与普通开放式基金相同。上市开放式基金在深交所的交易方式和程序则与封闭式基金基本一致,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价格的形成方式和机制与A股一致。与封闭式基金不同的是,上市开放式基金自上市首日起就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开放式基金在深交所上市后,具体运作流程图如下:






    图示说明:

        (1)投资者通过银行等代销机构以当日收市的基金单位份额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撮合成交价买入、卖出基金份额;

        (3)投资者如需将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入的基金份额转入银行等代销机构赎回,或将在银行等代销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转入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需要办理跨系统转登记手续。

        问、为确保上市开放式基金的顺利运作,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是基金市场的一项业务创新,涉及的参与方较多,为确保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的顺利运作,需要各方密切配合。

        (1)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需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好发售和交易,及时派发相关业务宣传资料。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流程办事,特别是在跨系统转登记与投资者证券帐户使用方面,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则与指引,避免在操作中出现失误。有关业务规则与指引可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中国结算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om.cn)查询或下载。

        (2)投资者通过银行等代销机构的申购赎回价格是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执行的,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基金的价格一般会围绕基金份额净值随行就市。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要特别注意通过行情系统查询前一交易日该基金份额净值,同时关注当日市场行情走势和基金投资股票组合的价格变化等因素对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价格带来的影响。

        问、是否在深交所所有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都可以办理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和交易?投资者需缴纳哪些费用?

        答:在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均可以办理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上网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在所有深交所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买卖,不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限制。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需缴纳的佣金比率,由各会员单位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佣金比率与买卖封闭式基金一致,具体比率由各会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问、对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除遵循开放式基金一般信息披露要求外,还须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上市开放式基金应按照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深交所对上市开放式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516,891, 栏目计数: 2,354,354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