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
相关文章
  •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22-09-07)
  • 阿里巴巴香港二次上市 计划筹资100亿美元 (2019-06-27)
  • 国际金价强势反弹创近14个月新高 一季度全球央行对黄金开启买买买模式 (2019-06-12)
  • 世界黄金协会:各国央行购金成推升全球黄金需求重要因素 (2019-06-10)
  • 央行组合拳三连击 稳定外汇市场预期 (2018-08-29)
  • 人民币回调幅度有点大 外资一直在抄底人民币资产 (2018-07-20)
  • 多只分级B两日零成交 基金严防分级B“蝴蝶效应” (2017-05-04)
  • 央行继续锁长放短:755亿央票续发+110亿逆回购 (2013-08-14)
  • 证监会5月新批5家QFII (2013-06-18)
  • 各类机构加快布局前海 多家基金公司布局 (2013-01-18)
  • 美银宣布再减持建行104亿股 (2011-11-15)
  • 可转债配置时机显现 (2011-09-09)
  • 央行多手段匹配机构流动性需求 (2011-09-07)
  • 史玉柱扫货民生银行H股 半月8次买入3816万股 (2011-09-03)
  •  


    当前位置:晓云财经 >> 周边市场 >> 汇金·国债·基金·港台 >> 公开信息

    券商集合理财对基金市场有一定影响

    2004-08-06 08:36



        


      券商集合理财即将试点

      集合理财有望小范围启动是近期券商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为确保《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连贯性和严肃性,监管层将允许2-3家资产质量突出、运作规范的券商推进集合理财业务。
      新的集合理财实施细则首先将强调验资。其次,券商还需要对现有资产管理业务向证监会出具《自查说明》,说明所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内容包括现有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资产管理业务合规说明、高管人员和主要资管人员简介以及相关人员流动性披露。据了解,这方面将参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去年5月在集合理财业务叫停之前,有10余家券商在不同区域推出了集合理财计划,市场反响不错。但此番重新启动将只有少数券商获得机会。目前,中信证券和国信证券入选的呼声较高,另外还有若干家资质不相上下的券商也在做相关的准备工作。

      集合理财券商已经准备好了

      谁将成为此次集合理财试点的幸运儿呢?记者昨日采访了部分券商高层。国泰君安一营业部总经理告诉记者,国泰君安对集合理财这一业务已经准备就绪。他说,如果试点,国泰君安肯定会成为首批集合理财试点券商之一。目前资产质量较好,又没有什么负担和问题的券商还有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和申银万国。
      记者致电银河证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非常谨慎,他表示,目前证监会尚未批准任何一家券商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在眼下的单边下跌市里,由于没有对冲机制,还无法很好地控制风险,因此监管层此次仅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据了解,包括银河证券在内,申银万国等也在积极做相应的准备工作。

      对基金市场有一定影响

      由于券商集合理财在账户管理、销售、申购和赎回等方面均参照现有基金的运作模式,相当于券商发行开放式投资基金。由于二者都能满足小额委托理财的条件,投资者可以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因此,券商集合理财对基金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券商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研发能力方面,各大综合类券商都有庞大的研发队伍,基金公司基本都从券商的研发机构手中获得研究报告。此外,券商集合理财与基金相比,在申购、赎回方面更加灵活,也会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权威人士认为,券商集合理财对股市是一个利好消息,它可以增加市场的资金供应量和机构的实力。对投资者而言,还多了一个可选择的投资品种。

      什么是券商集合理财

      券商集合理财就是国家允许证券公司发行近似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理财产品。券商为这种理财产品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并按照集合理财计划进行投资。
      从客户范围看,对参加券商集合理财的客户资金门槛有一定要求,如限定性投资和非限定性投资的客户资金分别为不少于5万元和10万元,相比基金有较高的门槛,但这一限定并不会使二者的客户群体有太大的差异。据统计,国信证券的“金理财”计划,募集金额中个人客户达96.9%的比例,其中个人客户最大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个人客户平均认购金额为18.7万元。
      据称,监管层在制定“集合理财细则”时将大量参考刚刚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券商集合理财实施细则在很多条款的设置上,包括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内容、信息披露方式、交易限制和账户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将对照其予以制订。另外,集合理财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暂定为每3个月披露一次,这已和基金披露周期相同。(见习记者郑佳/华西都市报)


       

    首页|实战基金|科学测市|公司评估|特别视点|西点股校|八面来风|周边市场|经济动态|商品及期货|本站声明
    相关链接: 和讯个人门户|搜狐博客|中金博客|博客之星


    点击验照

    全站计数: 40,517,551, 栏目计数: 2,354,838
    ©2001-2024,沪ICP备05009247号-1, 沪ICP备05009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