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纤维检验局于6月26日发布了《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将该《办法》转发各会员单位和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并要求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及时转告客户。
根据《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试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交割棉的公证检验,并出具《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证书》;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交割棉公证检验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复检工作。地方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具体承担公证检验任务。
该《办法》要求,仓库在签发《入库通知单》之日起二十四小时(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内向郑商所申请报验,郑商所在接到仓库申请报验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向中纤局报验。仓库对同一货主一日内进库的多个批次棉花用一个报验号集中报验,每批重量应与交割单位基本一致。同一仓库一日内报验的总量不能超过该仓库最大日装卸能力。中纤局自接到《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申报单》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向具体承检机构下达《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任务书》。承检机构接到《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任务书》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与仓库联系。
(上海证券报 许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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